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提前招生素质特长记分申请表.doc
素质特长考评
①学校成立素质特长考评组,对学生提交的素质特长材料进行考评。素质特长考评分值为10分。
②素质特长项(各类证明材料)查验。申请素质特长项的考生参加综合测评时须递交有关证书(证明)原件及复印件,其中原件在查验合格后退还考生本人,复印件交由学校留存。
在高中阶段,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在素质特长考评中获得相应的考评分,同一考生同类项只取高分项;不同类项可累加,但累加最高不超过10分。
项目 | 等级 | 分值 | 备注 |
全国行业职业技能比赛 | 国家级一、二、三等奖 | 10分 | 限国家相关部委组织的项目 |
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 | 一等奖(或第一名) | 10分 |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 |
二等奖(或第二名) | 8分 | ||
三等奖(或第三名) | 6分 | ||
地市级中等职业技能大赛 | 一等奖(或第一名) | 5分 |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 |
二等奖(或第二名) | 4分 | ||
三等奖(或第三名) | 3分 | ||
体育 | 国家等级运动员一级 | 10分 | 限各体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|
国家等级运动员二级 | 8分 |
备注:
A.素质特长项计分审核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-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》(教监管厅函【2022】13号)的有关规定执行,不符合计分项目不再计入素质特长计分。
B.无符合条件者素质特长项分值为零分。考生素质特长项在学校素质特长考评组审核后有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