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《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》(浙教试院〔2016〕13号)和《2021年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》规定,我校于5月9日-5月14日进行了拟录取考生网上确认工作。目前录取确认工作已全部结束,选择“接受”录取的考生被列入录取名单。公示期内,考生不得放弃。名单详见附件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1.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向我校反映2021年提前招生的相关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;
2.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;
3.公示时间从5月17日起到5月30日止,共10个工作日;
4.监督电话: 0579-86013330,联系人:王书记(此电话只受理提前招生违纪问题反映,有关招生录取咨询请拨打(0579-86599999、86013329、86013352、86013416);
5.通讯地址: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都督南街138号 邮编:322118;
6.公示期结束后,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,办理录取手续、发放录取通知书【录取专业按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(2021)》执行】。
附件一、(普高生)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名单.pdf
附件二、(中职生)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名单.pdf
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
高职提前招生领导小组
2021年5月17日